重要公告

2017-03-20

本所為加強便民服務,今(106)年清明節連假期間4月3日(星期一)、4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16時止照常受理禮廳、火化等預訂業務,特公告週知。

本所為加強便民服務,今(106)年清明節連假期間4月3日(星期一)、4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16時止照常受理禮廳、火化等預訂業務,特公告週知。
 

 

本所為加強便民服務,今(106)年清明節連假期間4月3日(星期一)、4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16時止照常受理禮廳、火化等預訂業務。

 

公告出處:基隆市立殯葬管理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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